襄教文〔2010〕167号 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市直中小学、中职学校、电大; 2010年8月,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印发了《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鄂教体艺〔2010〕27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我市进一步做好学校控烟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把控烟工作作为学校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确保控烟活动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学校要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和讲座,在教学计划中安排预防和控制吸烟的内容。 二、各地要主动加强与卫生部门的协作,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对学校控烟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三、各地、校要积极与家庭和社区合作,控制学生吸烟渠道,建立控烟网络,营造无烟大环境。 四、学校要通过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如召开主题班会、知识讲座、家长会;举办控烟演讲会、作文竞赛、绘画比赛、文艺小品演出等;利用“世界无烟日”、“禁毒日”的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控烟、禁毒宣传活动;向家长和社会致公开信、发倡议书;利用校园广播、专题板报宣传禁烟法规和吸烟的危害与健康知识等,提高师生在预防和控制吸烟方面的知识水平和教育能力,使控烟工作落到实处。 五、各地、校要根据教育部《无烟学校参考标准》,积极开展无烟学校的创建活动。各地要将控烟工作作为考评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指标,推动无烟学校创建工作的开展。 二O一O年九月三十日 (适用于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及 专门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 一、建立学校控烟制度 1.建立由学校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控烟领导小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明确。 2.将控烟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3.制定校内控烟管理规章制度。制度中应包括下列核心内容: (1)学生禁止吸烟; (2)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 (3)设立兼职控烟宣传员、监督员等,明确相关控烟人员的职责; (4)将履行控烟职责的情况作为师生员工评优评先的参考指标之一。 二、创建学校无烟环境 1.校园内(包括建筑物内,操场等室外区域)无人吸烟,校园内无烟蒂、无吸烟者。 2.校园内重点区域,如大门、教学楼、实验室、行政楼、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室内运动场、图书室、教职工和学生食堂、接待室、楼道、卫生间等有醒目的禁烟标识。 3.校园内不设置吸烟点,不摆放烟具。 4.校园内禁止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 5.校园内禁止出售烟草制品。 三、开展控烟宣传教育 1.利用健康教育课或其他课程向学生传授烟草危害、不尝试吸烟、劝阻他人吸烟、拒绝吸二手烟等控烟核心知识和技能。 2.充分运用主题班会、同伴教育、知识竞赛、板报、橱窗、广播等形式,向师生员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 3.利用5月31日世界无烟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 4.掌握师生员工吸烟动态,并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四、加强控烟监督检查 1.有明确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学校控烟工作的经常性监督检查。 2.师生员工有责任对在校园内吸烟者进行劝阻。 3.定期组织对学校各部门、各班级控烟工作进行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无烟学校参考标准 (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 一、建立学校控烟制度 1.建立由学校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控烟领导小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明确。 2.将控烟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3.制定校内控烟管理规章制度。制度中应包括下列核心内容: (1)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指定吸烟区以外区域吸烟。 (2)学校应设有兼职控烟监督员或巡视员,并有明确的工作职责。控烟监督员、巡视员应接受过相关的控烟知识培训。 (3)将履行控烟职责的情况作为师生员工评优评先的参考指标之一。 (4)教师不在学生面前吸烟,不接受学生敬烟,不向学生递烟。 (5)教师应劝阻学生吸烟。 (6)有鼓励或帮助教职员工戒烟的办法。 二、除指定室外吸烟区外全面禁烟,营造良好无烟环境 1.校园内除指定的室外吸烟区外,其他区域无人吸烟,非吸烟区无烟蒂、无吸烟者。 2.校园内重点区域,如大门、教学楼、宿舍楼、实验室、行政楼、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室内运动场、图书馆、教职工和学生食堂、接待室、楼道、卫生间等有醒目的禁烟标识。 3.非吸烟区不得摆放烟灰缸及其他烟具。 4.吸烟区设置合理(室外、通风、偏僻) 5.吸烟区悬挂、张贴烟草危害的宣传品。 6.校园内禁止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活动 1.利用宣传栏、展版、广播、电视等形式进行控烟宣传。 2.利用课堂、讲座等形式对学生开展控烟教育,将烟草危害、不尝试吸烟、劝阻他人吸烟、拒绝吸二手烟等内容作为控烟核心知识点。 3.将控烟教育纳入新生入学教育内容。 4.利用世界无烟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 四、加强控烟监督检查 1.控烟监督员能认真履行劝阻吸烟人在非吸烟区吸烟的职责。 2.全体师生员工均有对在校园内违反控烟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的义务。 3.定期组织对学校各部门、各院系控烟工作进行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