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出行安全管理的通知 来源:襄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襄教办[2010]17号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 2010年12月27日,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松江镇一辆送小学生上学的三轮车坠河,事故共造成14名小学生死亡,6人受伤。近期,我市连续出现低温多雾天气,给学生出行造成不安全因素。为杜绝因恶劣天气引发的交通事故,确保广大学生、幼儿交通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学生出行安全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学生交通安全是社会交通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省政府为加强对校车的规范管理,出台了《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337号令),对校车安全管理的各方面进行了规范要求。随着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的逐步到位,适龄学生的就学半径相对增大,校车已发展成为学生上学、放学的重要交通工具。加强校车管理,确保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各地、各单位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以对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将校车安全管理纳入重要议程,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确保校车安全规范运营,切实保障全市中小学生、幼儿的交通安全。 二、加强日常监管,建立校车安全运营的长效机制 近日,各地教育部门要主动与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联系,对各地各学校落实《湖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对不具备校车条件的或检测不合格的车辆,要坚决停用;对“黑校车”,要坚决打击,禁止运营;不符合校车驾驶员资格的,要坚决调换。要加大校车运营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掌握各学校、幼儿园的校车车辆、驾驶员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要指派专人随时检查校车是否有超员等违规行为,对有违规行为的校车,要坚决制止,不得放行。加强对因上学距离远学校又没条件乘坐校车而租车的学生及家长的安全教育,引导他们租用、乘坐车况好、不超载、文明行驶的车辆,防止出现各类交通安全事故。 三、加强雨雪天气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防范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学校近期要立即对学生进行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的交通安全专项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运营的车辆,不乘坐农用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等不安全交通工具;教育步行上下学的学生注意遵守交通规则,主动避让行驶车辆;教育学生不准到结冰的路面、水面滑冰玩耍,防止摔伤、破冰溺水等事故的发生。同时,主动提醒家长做好对孩子的接送工作,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四、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因校制宜,灵活调整极端天气下的作息时间,确保学生安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