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教文〔2010〕78号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单位: 2010年暑假将至,为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文明、愉快的假期,现就做好暑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中小学暑假时间 2009—2010学年度下学期中小学放假时间为2010年7月2日,2010年8月30日—31日学生到校报名,9月1日正式上课。8月25日教职工回校报到,26日至30日安排教师集中教育、集体备课。各地、校要严格执行放假制度,按时放假,准时开学,不得随意更改日期,延长或缩短假期。 二、认真做好本学年工作总结和新学年工作安排 各地、各学校在放假前要认真做好本学年工作总结,研究新学年工作计划,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搞好本学年度学生书本费等各项费用的清理结算工作,为新学年开学做好准备。 三、切实做好暑期安全工作 1、认真落实安全工作“八个到位”。各地、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校园安全工作现场会主要精神以及市教育局有关安全要求,暑期安全工作做到专职保安必须到位、物防技防必须到位、门卫值班必须到位、校内巡逻必须到位、“一校一警”必须到位、安全教育必须到位、应急演练必须到位、责任分解必须到位,把暑期各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在放假前对全体师生普遍进行安全教育,尤其是集中开展一次游泳安全教育专题活动,以典型事例警示学生,明确要求中小学生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防止溺水、触电、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要教育中小学生在假期远离“六害”,远离网吧、游戏机室、录像室等不健康娱乐场所。暑假期间,有条件的学校,要向学生开放文、体、科技等活动场所,引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紧密配合社区和家庭共同做好中小学生的暑期安全工作。同时,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家长的宣传和指导,强化家长作为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意识,依法对子女进行教育和监护。 3、深入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各学校要认真对校园进行以防火、防盗、防伤害事故为主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留隐患。建立有学校领导参加的假期值班制度,加强假期值班护校工作,确保学校校舍、财产安全。认真做好校舍维修、校产清理和校园环境整理工作,确保开学时师生在没有任何安全隐患的前提下及时开班上课。市直学校假期值班表请于放假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4、严肃假期学生大型集体活动的管理。各地、各学校假期组织师生参观世博会、参加夏令营等集体活动,必须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提前制订安全预案,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对师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凡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组织师生参观世博会或参加夏令营等大型集体活动,并在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5、切实做好值班工作。暑假期间,要认真落实值班的各项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除安排专人昼夜值班外,必须有领导在岗带班,决不允许出现空岗、漏岗现象。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执行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对迟报、漏报、瞒报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四、规范暑期中小学办学行为 各地、各中小学要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襄樊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若干规定(试行)》(襄教[2010]4号),全市所有中小学校、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名义占用假期进行补课或授课,不得动员本校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文化课补习班、辅导班、提高班,不得向社会及个人提供办班、补习场所。市教育局将组织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个人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切实抓好教师暑期集训工作 各县(市)区、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认真开展教师暑期集训工作,努力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政治集训主要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第二届十大教育人物”的先进事迹,通过学习,激励和引导教师牢固树立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的精神,增强广大教师的爱生意识和规范从教行为的意识。 业务培训主要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深化新课改培训内容,重点加强高中教师新课改的培训工作,使全市中小学教师整体业务素质有一个新的提高,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天。市教育局将组织督办检查组对各地、各校暑期集训活动进行检查、督办。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