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襄教文〔2010〕100号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襄樊市教育系统2010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暑期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市直各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全面落实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暑期集中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我市“暑期集中行动”活动部署,现将《襄樊市教育系统2010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暑期集中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七月十九日 襄樊市教育系统2010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暑期集中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优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根据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暑期集中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我市“暑期集中行动”活动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组织开展2010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暑期集中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堵疏结合,以疏为主”的方针,通过开展中小学生暑期课业负担清查整治,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打造“平安校园”,努力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暑期活动,优化中小学生暑期文化生活,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快乐、轻松、充实、健康的暑假,促进未成年人幸福、快乐、健康成长。 二、活动时间 2010年7月中旬至9月上旬 三、主要任务 今年暑期全市教育系统实施未成人思想道德建设“暑期集中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开展中小学生暑期课业负担清查整治工作,做好校园平安工作,优化中小学生暑期文化生活。具体内容为: 1、清查整治暑期中小学校违规办班行为,各中小学校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文化补习班和培优班;清查整治在职教师举办、参加有偿家教和其他任何形式的文化补习班;清查整治社会力量举办的文化补习班和培优班,对无证办学、无证办班的行为进行查处,进一步规范社会力量的办学行为;清查整治以升学为主要宣传内容的各类宣传活动和宣传品。 2、配合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秩序进行专项整治,做好校园平安工作。 3、开展优秀童谣传唱展演活动,中小学校要运用多种形式宣传推广优秀童谣,组织学生自编自演优秀童谣节目,引导广大少年儿童广为传唱,暑期要积极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组织广大少年儿童广泛开展童谣传唱展演活动。 4、为未成年人免费提供绿色上网场所。各中小学校在暑期要创造条件向学生免费开放计算机教室,开放学校校园网和阅览室。 5、组织好夏令营、红色旅游等活动。充分利用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公益性文化设施,组织丰富多彩的夏令营和红色旅游活动。结合“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组织未成年人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活动,不断丰富未成年人的暑期生活。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7月中旬) 结合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暑期集中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我市“暑期集中行动”活动安排,制发《襄樊市教育系统2010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暑期集中行动”工作方案》,在全市教育系统对“暑期集中行动”进行动员和部署。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中小学校按照部署要求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工作安排。 2、行动实施(7月中下旬至8月底)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落实。 3、总结阶段(9月上旬)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中小学校应对“暑期集中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并于9月5日前形成总结材料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同时,针对集中专项整治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提出下段工作目标和要求,探索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组建“暑期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2、强化督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暑期集中行动”的指导和督查,采取明查暗访和组织检查等形式实地调查,对违反规定的学校,要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学校校长责任。对违反规定的在职教师,按照教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还要通过发布监督举报电话、聘请社会监督员等形式,发动社会参与广泛监督。 3、抓好宣传。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办好简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切实抓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