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襄教文〔2010〕101号 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湖北省青少年学生 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切实加强青少年 校外活动场所安全教育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现将省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转发全国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切实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校外联办函[2010]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要迅速落实国家和省文件精神,本着对未成年人、对家长、对社会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把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安全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突出的位置,不断强化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切实提高安全教育防范意识。 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健全机制,明确责任,规范管理,切实抓好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安全教育防范工作。 三、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要组织力量,迅速开展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安全工作排查和自查,重点检查出入口、重要部位视频监控设施安装使用、保安力量配备及开展安全保卫等技防、人防建设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检查情况请于2010年9月5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对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 附:关于转发全国校外教育工作联系会议关于切实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安全教育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二O一O年七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