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字[2011]47号 关于加强“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宣传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中小学“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的意见》(鄂教基〔2011〕27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宣传活动的通知》(鄂教办〔2011〕32号)精神和10月8日全省中小学“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推进会议精神,为深入推进“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以下简称“比教学、访万家”)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现就有关宣传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思路 在“比教学、访万家”活动的宣传过程中,要重点挖掘平凡中的不平凡点、活动亮点、创意亮点、感人之处等,多角度展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宣传活动的部门责任 1、教研组:对所属教师的“课内比教学”工作情况计划到天,每两天一次汇报工作亮点,以教师的学习交流体会和工作亮点为主,从平凡中挖掘不平凡处。(责任人:各学部教研组长) 2、年级组:一是对所属教师的“课内比教学”工作情况每周一总结,推荐先进;二是对所属教师的“课外访万家”工作情况每周一总结,推荐先进;三是积极编发本组“比教学、访万家”活动专题简报,及时反映活动开展情况和本地亮点特色,每周至少一篇。(责任人:各学部年级组长) 3、教务处:重点组织教师参加校内外“比教学”活动,编发活动专题简报,及时反映活动开展情况和本地亮点特色,积极向学校和上级推荐先进材料,每周至少一篇。(责任人:刘桂芝、李运书、伍春艳) 4、政教处:重点挖掘教师“访万家”工作亮点,积极向学校和上级推荐先进材料,每周至少一篇。(责任人:郭劲松) 5、办公室:每周至少编发一期工作简报,并积极向上级和有关媒体推荐优秀材料。每周编发部门宣传工作通报。(责任人:杨艳艳) 6、教科室:校园网站每天要有相关新闻发布。(责任人:卜长斌) 7、教学校长:每日督办所属部门工作进展,对宣传材料负责审核把关。负责每月工作通报。(责任人:储勤志、闵海英) 三、强化考核,定期通报 1、省教育厅将把“比教学、访万家”活动的宣传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把宣传工作与活动的组织工作一并规划、一并实施、一并考核。省教育厅将按月通报各地“比教学、访万家”活动的宣传报道情况:包括上报信息和宣传素材的情况、省厅采用情况、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情况,学校也会比照执行。 2、各部门所有宣传材料必须先以纸质稿形式报领导审核。再将审核通过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一起交校办,由校办统一向上级和有关媒体推荐宣传。 校办邮箱:fzbgs08@163.com 。电话:070—3521260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