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 2011至2012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寒假将至,为全面做好全年工作总结,科学谋划明年工作,使全市中小学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充实的假期,结合全市教育工作实际,现就今年全市中小学放寒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于2012年1月11日(腊月十八)开始至2月7日(正月十六)结束,2月8日学生正式上课;普通高中寒假于2012年1月16日(腊月二十三)开始至2月7日结束,2月8日学生正式上课。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假前收尾和开学前准备工作。各地、各校要按照年初和学期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全面做好本学期和全年工作总结,为科学、有序地谋划、开展新一年工作打好基础。新学期开学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校要科学制订出新学期工作计划,指导教师制订好工作计划和个人成长计划。要严格按照省定书目征订学生教材和教师用书,确保课前到书,杜绝非法盗版教学用书进入校园,严格规范使用教辅资料。教师返校后,各校要组织教师做好备课、校园布置、安全检查、教学设备发放等各项准备工作,为学生营造一个温馨舒适的学习环境,确保如期开学。寒假期间,各校要对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进行必要的维护,为下学期开学做好准备。 (二)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各地、各校要认真执行省、市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补课。高中学校除毕业年级在家长、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可按省、市规定安排补课外,其它年级一律不得组织学生补课。各校均不得举办各种面向学生的补习班、辅导班、提高班,不得将校舍租给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培训活动。要做好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其自觉抵制学校、教师和社会乱办班、乱补课的行为。 (三)加强师生假期生活引导。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假期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全市开展的“知襄阳、爱襄阳、兴襄阳”倡议活动,引导广大中小学生了解和把握襄阳历史人文,了解“四个襄阳”的内涵,增强自豪感,立志做一名优秀的“四个襄阳”建设者。各中小学要充分利用寒假开展“访万家”活动,要制定计划有针对性的家访,主动关爱学生,特别要关心“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子女和贫困家庭子女的寒假生活,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学校要积极配合社区和家长,禁止学生在假期进入游戏室、录像厅、网吧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要切实抓好对师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师生法纪观念,杜绝赌博和封建迷信等违法犯罪现象。广大教师要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严格执行绩效考核的有关规定,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不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课,树立良好师表形象。 (四)搞好困难师生的扶贫帮困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幼儿园)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师生员工,尤其要深入到困难师生中,广泛开展形式多校的帮扶救助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妥善安排家庭生活困难的师生员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要认真做好优秀工作者和离退休干部的优抚慰问工作。确保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贴和困难学生补助金及时足额发放。要按时足额发放临时聘用教师和工人的工资,确保广大教职工过上一个愉快、祥和的春节。 (五)认真做好稳定工作。各地、各校和直属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制定专门方案,确保节寒假间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教育系统的稳定。要组织专班对稳定工作进行排查,及时掌握和防控教师中的不稳定因素,防止群体事件和一些极端事件的发生。要加强校园网络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及时进行监控,发现不良信息要及时处理,严防散到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六)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1.寒假前集中开展一次假期安全教育活动。要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识,对每一个年级、每一个班级、每一个学生进行一次认真有效的安全教育,防止触电、火灾、交通事故、煤气中毒、炮竹伤人等事故的发生,紧密配合社区和家庭共同做好中小学生的寒假安全工作。同时,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家长的宣传和指导,强化家长作为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意识,依法对子女进行教育和监护。 2.各地各校要在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地毯式”的学校安全大排查和大整改。结合学校期末工作,组织力量对学校存在的校舍、校车、消防安全设施、教育教学及活动设施、食堂及校内饮食店和基建工地等进行认真彻底的检查,特别是要做好“三防”工作,不留安全隐患和“死角”,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3.要特别关注寒假期间的安全管理,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要依靠当地政府,主动与综治委、公安、交通、消防等部门密切合作,按当地有关部门对网吧、游艺机室、卡拉OK厅、台球室、车辆、船只的管理要求,加强对学生假期可能经常活动的场所的安全进行检查,同时在各类危险地带增添各类安全标识,以确保寒假期间学生的人身安全,努力为青少年学生寒假生活创造一个健康文明的社会环境。 4.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各地、各校(幼儿园)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领导在岗带班,确保通信畅通,及时处理突发事件。遇到紧急、重要或重大事件,要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告并妥善处置。 在襄大中专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放寒假时间参照本通知精神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