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林区教育局教育网络中心,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网络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北省中小学“第十一届电脑制作作品评选”暨“第五届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的通知》(鄂教基[ 2010 ]26号)、中央电教馆《关于举办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的通知》(教电馆[ 2011 ]6号)”及中国教育技术协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幼儿园信息技术应用作品评选暨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幼教组选拔赛的通知》精神,为更好地做好2011年各类师生信息技术竞赛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 学生活动组织要求 1、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获得初赛(信息技术基础知识考核)合格证书的学生,可参加复赛项目竞赛与评比”要求,对于没有参加初赛的作者上报的作品,将不予评审。为此,没有组织初赛的市州,请务必于4月20日前完成本地学生初赛任务。 2、学生现场竞赛将于5月上旬进行,现场竞赛期间将组织省级指导老师培训。 3、各市州学生项目复赛作品上报名额将根据初赛组织情况确定。 二、 教师活动组织要求 (一)中小学(含中职中专)教师活动组织 1、根据中央电教馆2011年组织的“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项目,本届活动新增“学科主题社区、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综合课例、教育教学工具类软件系统”三个项目。参评要求详见附件。 2、中小学教师作品上报时间调整为每年4月20日之前。教师现场竞赛时间将推迟到5月中、下旬,现场竞赛期间将组织新增项目省级培训。 3、获奖作品将分项目推荐上报参加由中央电化教育馆组织的“全国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教育部关工委及全国NOC活动组委会组织的“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组织的“全国教师课件大赛”和“教学中的互联网搜索教案评比”、中国教育技术协会组织的“年会征文活动”等全国竞赛。 (二)幼儿园教师活动组织 1、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是中国教育技术协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第二届幼儿教育协作研究会理事长单位、秘书长单位和省级分会单位。根据中央电教馆“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幼教组选拔赛”委托“中国教育技术协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幼儿教育协作研究会”组织评审的精神,以及“第五届全国幼儿园信息技术应用作品评选”活动要求,中心将负责组织全国评选活动的组织及省级作品推荐上报工作。 2、全省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幼儿园教师作品将新增“主题论文”和“幼儿园网站”两个项目。参评要求详见附件。 3、幼儿园教师作品上报时间推迟为9月1日之前。 4、幼儿园教师获奖作品现场竞赛拟于9月下旬举办,现场竞赛期间将组织新增项目省级培训。获奖优秀作品将推荐上报参加第五届全国幼儿园信息技术应用作品评选暨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幼教组选拔赛。 文件查询及附件下载请登陆湖北教育信息网(e21网站)首页“教育信息化动态”栏目(http://www.e21.cn)、e21“竞赛网”(http://js.e21.cn)。 附件:全省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教师项目新增赛项说明 幼儿园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湖北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组委会 湖北省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组委会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抄报:中央电教馆,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抄送:部分县(市、区)教育局教育网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