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公明传【2011】171号 各县(市)、区公安(分)局、教育局: 2011年秋季即将开学,各学校、幼儿园学生即将大批返校,为了确保广大师生安全,经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新学期开学前,组织开展全市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大检查行动。各地公安、教育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检查整改中小学校、幼儿园及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安全防范工作存在的隐患,排查整治校园周边存在的治安问题,落实校园治安防控措施,确保校园安保工作万无一失。 一、检查工作主要内容 (一)检查整改学校幼儿园内部安全防范方面存在的漏洞。一查专职保安配备情况,看校园安保力量是否落实;二查自卫、消防器械的配备及报警监控系统安装使用情况,看物防、技防措施是否落实;三查校门、值班室、院墙等是否坚固、完整,看封闭式管理是否落实;四查出入验证登记、校领导和教职工值班、值日情况,看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五查校园教学计划、课时安排,看师生安全教育、演练及法制副校长工作是否落实;六查校园领导及教职工安全责任细化、分解情况,看覆盖其所有工作环节的安全责任体系是否落实;七查校车安全运行情况;看不具备驾驶校车资格的人员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车是否坚决停用。 (二)排查整治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存在的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一是排查调解涉校矛盾纠纷,防止因涉校矛盾纠纷引发的威胁学生安全事件;二是排查重点人口管控落实情况,防止重点人口肇事肇祸引发的伤害学生事件;三是排查校园周边行业场所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娱乐场所、游戏机室和接待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等进行整顿;四是排查梳理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线索,对师生家长反映强烈的侵害学生利益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重点打击;五是排查学校及周边交通状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对影响交通的乱点进行清理整治。 (三)督促落实学校和幼儿园周边警务机制和防控体系建设。一是查看派出所民警工作日程安排,督促公安基层所队落实护校警力;二是查看巡警、特警部门勤务安排,督促巡警部门落实校园周边地区巡逻力量,加大学校上学放学时间巡逻密度;三是查看交警部门勤务按排,督促交警部门落实护学岗;四是查看公安、教育部门和学校、幼儿园协调联动机制建设情况,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五是督促各部门选派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在新学期开学时及时到校为学生上法制安全辅导课。 二、检查方法和步骤 此次大检查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自查和抽查相结合,“条块结合,多管齐下”的方式,市、县、乡镇(办事处)分别组织开展大检查。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各地开展检查督办。大检查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即日起至8月25日)。由学校、派出所、相关业务警种对照检查内容对本单位本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和校园周边存在的治安问题进行自查自改。 (二)检查和抽查阶段(8月26日至30日)。由市、县两级治安部门和教育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偏远地区,治安、交通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和以往检查中暴露的问题比较突出的学校进行重点抽查。 (三)总结整改阶段(8月26日至8月31日)。各级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归纳分类,明确责任主体,限定时间,督促整改到位。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社会培训机构坚决关闭、停办。 三、检查重点: 暑期未放假的幼儿园、托儿所和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举办的夏令营、课外活动班要优先摸底,优先检查;放了假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主动上门,提前介入,开展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重要性,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层层部署,落实责任,横到边纵到底,从严从细、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大检查工作。 (二)严格督导,加强隐患整改。大检查工作中,既要明查,更要加大突击检查和暗访力度。要通过建立暗访、督导和责任倒查工作机制,确保大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安全。 (三)畅通渠道,加强情况报送。各地、各部门在大检查工作中要加强沟通联系,畅通信息渠道,重大情况随时上报。工作总结请于8月31日前报分别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上报地址:ftp://10.74.192.197)和市教育局综合科(QQ信箱:707472269) 附件:校园安全检查登记表 襄阳市公安局 襄阳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